零食也分食用级别 可乐方便面每周食用不得超1次
信息来源:l-s.cn 时间: 2012-07-06 浏览次数:391
零食食用分三个级别
“薯片、冰激凌、果冻,这些都是我的最爱。可我最近才知道,原来零食也是分食用级别的。”今年刚刚从湖北某大学毕业的张小姐告诉记者。
事实上,早在2007年卫生部公布的《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》中,就已经将儿童零食分为“可经常食用”、“适当食用”和“限制食用”三个级别。其中,低脂、低盐、低糖类的零食如全麦面包、全麦饼干、瓜子、大杏仁、松子、榛子等被认为是“可经常食用”的;含中等量脂肪、盐、糖类的零食如黑巧克力、牛肉片、火腿肠、肉脯、卤蛋、鱼片、蛋糕、怪味蚕豆、卤豆干、地瓜干等被认为要“适当食用”,每周食用一两次就够了;而可乐、方便面、炸薯片、冰激凌、果冻等则被认为应“限制食用”,每周食用不得超过1次。
多数家长不知零食有限制食用次数
记者走访我市多家大型超市后发现,那些越是限制食用的零食,反倒摆放的货架越多,位置也越醒目。在欧尚超市东海大道店,记者看到,薯片、薯条等的膨化类零食达到了13个货架,各种方便面放了18个货架,糖果放了13个货架……“限制食用”的零食的规模相当壮观。
记者随机采访了正在给孩子选购零食的家长,对于零食也分食用级别,他们表示并不清楚。
张先生告诉记者,自己家儿子很喜欢吃薯片,现在放暑假了,正是儿子“大快朵颐”的时候。“我们家长平时也会注意的,不会让儿子吃太多,也会尽量避开饭点。”张先生说。
零食包装上均没有“限制食用次数”的提醒
《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》中规定,“限制食用”的零食每周食用不得超过1次,此类零食含糖高、含盐量高并且脂肪多,主要是奶油类、果脯类、膨化类食品。
但是,记者在这类零食的包装上,均没有看到任何关于“限制食用”之类的提醒文字。记者随机拿起一包“乐事红烩味马玲薯片”,发现其包装上除了醒目的产品质量宣传语,还有营养成分表、配料以及产品活动等信息,发现并没有标明“限制食用次数”。
营养师:零食应选高营养、低能量的
“限制食用的零食一般都是低营养、高能量的,孩子经常吃,很容易使脂肪在体内堆积而导致‘水肿型’肥胖,并且容易造成孩子营养摄入不平衡。”我市一位营养师包女士说。她表示,适当吃些零食还是有好处的,只要避开三餐时间,最好中间能间隔两个小时,家长们应该尽量选择让孩子吃高营养、低能量的零食。
“坚果类的零食含丰富的钙、锌等元素,能在正餐与正餐之间起到补充能量、充饥的作用,对孩子的成长发育是有积极意义的。”包女士建议,由于膨化类食品中含有铅,孩子在吃这些零食时可以跟果汁、牛奶等搭配,起到排铅的作用。而话梅等蜜饯类食品富含糖分,孩子在吃的时候应多喝些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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